一、还款常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7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9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
二、通过支付宝充值还款流程(已开通支付宝学生,详细操作步骤见支付宝操作流程)
1、可以在每月15日左右,点击网址www.alipay.com,在右侧个人用户下输入用户名、密码、校验码。
2、登录后,在界面右侧点击立即充值。
3、选择网上银行通道(需要先开通对应银行卡的网上银行或通过其他人员支付宝对本人支付宝进行充值,开通网上银行可以直接到开户银行申请),目前有:工行、农行、招行、建行、兴业、浦发、广发、深发、民生、交通、中信、光大、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等。
4、按照应还本息填写充值金额,点击“去网上银行充值”
5、页面跳转到对应银行网页,填写网银卡号、密码等完成充值。
6、每月20日,支付宝自动扣款。
7、每月30日后,登录支付宝,查看自动扣款是否成功。
8、如未自动扣款,可拨打24小时支付宝热线0571-88156688。
三、注意事项
1、每年11月21日后,所查到的应还本息为当年应正常归还的贷款本息,请务必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如未及时存入足额资金,则贷款逾期,次年每月20日前均可偿还,但需支付逾期本金罚息(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每年11月为预结息时间,不受理还款,支付宝也不能扣款。
3、如需提前还款,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需在1-10月的1-10日内提出,11月、12月不接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本息资金),然后采取上述方式存入相应金额即可(见支付宝充值流程)。
4、支付宝账号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账号。(2010年后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系统随机生成8位字母数字组合分别作为支付宝登陆密码、支付宝支付密码以及绑定的新浪邮箱登陆密码三码统一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
5、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还款方式及有关详细政策查询,可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http://zzpt.e21.edu.cn/lxdh.php?xz=